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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收废品的男子到业主家拆钢窗时不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向业主索赔近50万元。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40岁的宋某从安徽来沪,从事废品回收生意。今年6月2日上午,他来到桂平支路某弄303室费某夫妇待装修的二手房中拆除该屋内朝南的四连扇钢窗。由于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宋某连人带钢窗坠落,次日身亡。
庭上费先生表示,自己和宋某没有雇佣关系。他表示,岳母找江西人徐某夫妇敲墙拆窗,拆下来的钢窗作为报酬。没想到徐某擅自找来宋某,将钢窗以200元的价格卖了,还让宋某自己拆窗。事发时,自己在另一套房里睡觉,妻子上班,完全不清楚有陌生男子来。以上情况有徐某在派出所的笔录为证。自己与徐某形成承揽合同关系,而徐某与宋某属于买卖关系。
然而,宋某家人认为谁受益谁就是雇主,而且费妻在医院里给的500元钱就是证明雇佣关系
的工资。对此费某夫妇表示,那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自己没有过错。
法院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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