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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对本市大型超市经销的盘式蚊香、电热片蚊香、电热液体蚊香质量监测结果,共抽取了27种样品,合格的21种,合格率为77.8%。
监测发现,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药物有效成分与明示不符,标示混乱;二是明示承诺与实际不符。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金桥店经销的标注为“必扑”牌的规格型号为120mg×30片/盒的电热蚊香片(无气味)其产品包装明示12小时,实际检测均未达到明示标准。
此外,27种商品中有15种药物有效成分高出商品标志明示值10%-20%,个别甚至高出几十倍。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蚊香产品时应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即产品标准号、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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