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进口SK-Ⅱ系列化妆品被查含违禁成分后,宝洁中国公司虽称被检问题的同款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可办理退货,但其特别强调有发票等四项限制,使不少消费者无法正常退货。为此,市消保委表示,虽然《消法》规定退货需提供购物凭证,但鉴于SK-Ⅱ事件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可另当别论,所以宝洁的行为似乎有霸王条款嫌疑。
据悉,昨天12315热线接到许多消费者来电,反映到本市SK-Ⅱ各大商厦专柜退货时碰了钉子。原因是对方规定办理退货仅限于被检出问题的9款产品,而且必须持购买票据,产品剩余量不少于1/3,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须持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满足这四项条件,方可在当时购买的专柜办理退货手续。这引起了许多消费者的不满,因为不少消费者没保留发票。还有些市民是在香港团购的,因此公司“在当时购买的专柜办理退货手续”的规定让他们很为难。
记者昨天连线专门负责宝洁中国
公司旗下SK-Ⅱ品牌的公关经理,但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记者随即又拨打了SK-Ⅱ品牌热线,工号3356的工作人员表示,宝洁公司高层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办法。
对此,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法》规定退货需提供购物凭证,但SK-Ⅱ此次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所以宝洁硬性规定退货条件,给消费者退货设置障碍的行为似乎并不光彩。据透露,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正在和宝洁公司沟通。
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日本SK-Ⅱ品牌系列化妆品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如果在相关问题产品中再次检出严重质量问题,暂停有关产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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