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帮青年为牟取钱财,盗取通信电缆2000余米,造成近4000户家庭通讯中断数小时。近日,松江区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骆某等4人有期徒刑6年至4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4岁的骆某是四川人,他和两个同乡一起来沪打工,认识了本地人陆某。他们发现上海通信比较发达,所有地区都架设了通信电缆,这些电缆非常值钱。在郊区城镇,电缆大都架设在农田之上,偷起来方便且不易被发现。
从2005年7月起至2006年3月,他们流窜于十几个镇,作案十余次,盗窃市内通信电缆2000余米,然后用陆某的车运去卖,得到赃款4万元。他们的这种行为,造成近4000家用户通信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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