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长宁区、松江区鼓励市民就近到社区签约看病可获得收费优惠的措施,将从下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推广。市卫生局、医保局昨天公布《本市市民社区就诊和定向转诊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透露从2月1日起,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以及通过社区转诊到大医院的,将可减免诊查费(诊疗费)。
具体减免措施如下:从2月1日起至6月30日的过渡期内,市民凭社保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即可减免7元诊查费。
4月1日起,本市市民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一个区(县)内的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社区门诊和定向转诊诊查费减免的约定单位。7月1日起,在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方可减免诊查费。
通过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大医院的市民,还可获得大医院收费减免。从今年4月1日起,市民持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具的定向转诊单,在有效期内至定向转诊单所指定的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挂号,可享受一次由该接诊医疗机构给予的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50%的优惠。优惠项目包括挂号费和医生诊疗费,减免金额在门(急)诊医药费专用收据上予以注明。
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7月1日后,市民仍可至非约定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或直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但不享受规定的诊查费减免。市民如果没有与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定,仍可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但不享受诊查费减免。
据了解,为市民就医减免的这部分费用,将由市医保基金、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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