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买了新手机,没多久就坏了,送去维修却发现,手机原来是二手货,已经不能保修了。卢湾区工商局昨天发出提醒,网络购物当心二手货陷阱。
朱小姐去年12月5日通过网络订购了一台摩托罗拉E770V手机。半年未过,手机忽然发热不能使用了,拿去维修,维修人员告知,是电池板坏了,需支付180元维修费。
朱小姐得知后,十分费解,购买手机不到半年,怎么要承担维修费,手机还在“三包”期内呀?
经过调查,商家称消费者购买的是二手机,不是新机,不享受国家的“三包”规定。
二手机销售商也未作电池板方面售后承诺。
询问朱小姐,在选购商品时,整机中是否附带“三包”凭证,朱小姐表示并未留意。经协调,手机修理商酌收100元。但朱小姐也不得不为自己的“一不小心”埋单了。
卢湾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一定要辨清自己选购
商品是否是合格的新品,索取发票,并验明包装盒内是否具备“三包”凭证等。通过网络购物,更加要小心,要看清销售商是否具备销售资质,能否保障售后服务。要知道许多通过网络销售的商品,其售后服务往往存在诸多不便。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发生推诿,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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