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厅在试营业期间可以不开发票?读者李小姐在巴贝拉餐厅华狮广场分店吃饭时,就碰到了这样的怪事。记者昨日从该餐厅总公司获悉,该餐厅9家分店在试营业期间都没有发票。目前,上海财税热线已受理此事,称巴贝拉餐厅的这一做法涉嫌违规。
“我们正在试营业,所以没有发票。”日前,当读者李小姐和朋友来到位于淮海中路华狮广场的巴贝拉餐厅排队就餐时,店员对每位顾客重复着这句话。李小姐说,有些商务宴请的顾客听了就离开了,大部分人则没有提出异议。她觉得很奇怪,难道餐厅试营业期间就可以不开发票?
就此,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该店5月6日开业,试营业期间,相关的税务证明正在办理,所以没有发票。而位于徐汇区的巴贝拉餐厅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肯定了这一说法,并补充说,巴贝拉餐厅其他8家分店在试营业期间都没有开具过发票。“如果顾客需要发票,店员会记录下他的联系方式,并把总公司的
发票邮寄给他。”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平均每个月要寄出100张发票。
“这种做法涉嫌违规。”上海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反映后表示,餐厅不论是否在试营业期间,根据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收取款项就应该出具发票。如果该企业办理了工商执照,但还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根据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点第二款,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而像巴贝拉餐厅这样在徐汇区的总公司给位于卢湾区的分店开发票,这种做法也涉嫌违规。因为按规定必须在劳务发生地开具发票。”该工作人员补充。目前,上海财税热线已受理此事,将对巴贝拉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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