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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里,最热闹的消费场所非饭店莫属了。由于今年的春节长假改由除夕放起,因此,小年夜晚上、大年夜中午的餐厅席位眼下也成了抢手货,年夜饭包房席位如今更是千金难求。不过,热闹归热闹、抢手归抢手,上海人预订新春团圆饭时不再一味地迁就商家,面对依旧强势的卖方市场,消费者终于发出了“平等消费”的最强音。这一切,使得上海的年夜饭市场在疯狂了近10年之后,开始朝着理性的方向回归———
A
就餐环境再获重视
前不久,孙女士到住家附近的一家饭店预订年夜饭。商家告诉她,年夜饭的席位非常紧张,只剩下电梯口的2个圆桌位置。孙女士跟着迎宾员到场地一看,很明显是临时加出来的席位,紧贴着电梯出入通道,非常嘈杂,孙女士没有要。而紧跟着孙女士之后前来预订的2档客人,看到就餐环境如此不佳
,也纷纷掉头出门。
若是前两年的除夕,不要说电梯口的临时席位,就是厕所边上的临时席位,饭店经营者也有本事卖出去。记者本人就曾亲眼所见,3年前的除夕,有一家饭店在楼梯下的空间也摆上了一个小圆桌并顺利地卖了出去。结果吃饭的时候,坐在那里的人不但要随时面对头顶上“咚咚”的脚步声,进出席位时还必须弯腰,否则头就要碰到楼梯。而今年,这样极端的情况很难再发生了。因此在不止一次地“深受其害”之后,消费者发现,即使在大年夜这样的特殊日子里,对就餐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无论如何不能够忽视的。
调查发现,饭店在除夕夜超能力接待所引发的众多问题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并开始遭遇大众的群体性抵抗。今年,9成以上的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席位时要求事先看一下场地,尤其在大堂消费的客人,不但看自己的场地,对自家席位周围的摆桌情况也很关心。在银行工作的王先生对记者说:“去年我在一家饭店吃饭,经营者在大堂里多摆了50%的席位,结果人坐下了就不好动,起身上厕所要边上三四个人一起挪地方才行。这种的环境,年夜饭能吃得顺心吗?”
记者采访时还获悉,一度流行的“二轮年夜饭制”今年也淡出市场。数据显示,今年,只有20%左右的饭店还在经营第二批年夜饭,而前几年最高峰时,这个比例高达60%。记者询问了几家经营第二批年夜饭的饭店,除了包房的生意比较好外,大堂的上座率大多只有三四成。
B
套餐模式集体受阻
到饭店吃饭,总是想吃什么点什么。可是,这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偏偏在大年夜这天变得行不通了。从年夜饭进入卖方市场那一刻起,大年夜只卖套餐就成了行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也就是说,大年夜这天,如果你选择到饭店就餐的话,饭店烧什么,你就只能吃什么。
面对消费者的指责,商家给“年夜饭只卖套餐”找了不少理由———便于备菜、便于提高上菜速度、有效避免搞错菜肴、便于节约成本降低售价……而事实上,真正的理由是:卖套餐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饭店经理告诉记者,平时,他们饭店的毛利为55%,而大年夜毛利至少要提高20个百分点。“消费者当然有意见,可有意见也没用,年夜饭席位少,要的人多,你不要别人要。”这位经理颇为得意地如是说。
可以肯定地说,上面这位经理对于市场的反应是有点后知后觉的。其实,从去年开始,已经有不少消费者因为不能接受“霸王套餐”而拒绝去饭店吃年夜饭。今年,这一情况更有了星火燎原之势。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今年,有3成左右的饭店在除夕夜也开始接受消费者点餐,经营者只是要求客人提前一周左右的时间确认菜单而已,并无其他的要求。
除了对“霸王套餐”说“不”之外,今年,年夜饭的人均消费标准也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以宾馆为例,两三年前,要想进入高星级宾馆的包房吃年夜饭的话,人均消费标准多在300元上下。而今年,不少四星级五星级的宾馆,设立的包房人均消费门槛多在200元左右。至于所谓的“天价年夜饭”,更是乏人问津。很多人都说,吃年夜饭为的是享受团圆祥和的气氛,而不是为了摆阔,奢侈、浪费的风气显然不合时宜。
C
明白消费落到实处
担任中学教师的张老师,在一家海鲜酒楼预订了年夜饭席位。上周日,他特地赶到酒楼,支付了订金,而与此同时,他也和商家签订了一份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早在两三年前,有关部门就建议消费者,预订年夜饭的时候最好和商家签订协议,这样一旦发生纠纷,维权起来也有依据可循。但现实情况却是,鲜有商家愿意和消费者签订协议,给自己套上“紧箍”。值得称道的是,这种情况在今年有了明显的改变,约有三分之一的商家就年夜饭具体事宜与消费者签订了比较详细的书面协议。而促使这一变化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消费者在保障自身权利方面表现得更加有智慧,不再一味地与商家妥协。
像前面提到的张老师,在和记者解释为何要签订合同时就说:“我们全家已经连着五六年在外面吃年夜饭,几乎每次都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服务混乱、菜肴质量不佳等,想和商家理论,却找不到明确的依据,过年的好日子,真要争论起来也蛮没意思的,结果也就算了,但心里总是感觉别扭的。今年,我们一定要求和商家签订合同,明确菜单、价格、服务质量、菜肴口味,还写明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事先和家人商量好,如果饭店不肯签合同就换一家,实在不行就回家吃。没想到商家还挺配合的,我还看到,很多人和我一样支付订金时要求签合同呢。”张老师的这一番话,可以说非常有代表性。
所谓未雨绸缪,签订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对方,而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的顺利,避免因责任、权利不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从某个角度来说,经营者愿意签合同,就是对自己的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有信心,反之的话,消费者还是不要去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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