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宁区2008年企联和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日前召开。会上,长宁区总工会在市总工会提出的六项工作制度建设基础上,新增四项制度建设,对今年全区的厂务公开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市总工会今年提出的六项制度建设为:职工代表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议事规则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制度建设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制度和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长宁区总工会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在此基础上“自我加压”,新增了四项制度建设,分别是:职代会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民主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建设、职代会审议表决集体合同草案工作制度建设。
该区总工会有关领导表示,这十项制度建设的推进,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制度及运行质量
,促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的职代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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